摘要

外卖骑手作为一种新就业形态人员,具有区别于其他群体的就业特征。算法的介入使平台的劳动管理趋于隐蔽化,骑手的劳动过程被划分为更加精细的、可供计算的形态。以效率为依据的奖惩制度使骑手受到更严苛的时间规训,电子化监控和多元化监控主体使骑手受到的监控增强,内化于算法的管理体系加深了对骑手的禁锢,使其工作自主性下降。算法的隐蔽性导致现行规制措施难以落实,应要求平台披露并解释算法,提高算法透明度,构建自律性和他律性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固有偏见和非中立的决策要素会导致算法歧视,需确立间接歧视和举证责任倒置规则,降低骑手取证难度和维权成本。为解决平台从业者法律关系不明的问题,有必要进行专门立法,给予平台从业者部分劳动法的保护。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