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保全证据公证的传统认识是公证当事人或其代理人与公证人员一起参与保全证据的全过程,保全的实施应当由当事人或其聘请的专业人士操作,公证人员实施监督,过程中不发表意见,不直接接触事务,以保持中立地位和隔离风险。但实践中,保全和取证具有复杂性,若公证人员仅以第三方中立的方式实施监督,可能影响取证的效果、出现证据瑕疵,甚至导致取证的失败。尤其是近些年随着保全证据公证业务的普及,对方当事人的认知水平、应诉能力不断提升,如果公证人员仍停留在传统认知层面,将会降低公证的质量和价值。在不同情境下,公证人员可以有限度地参与保全过程,其参与的行为并不必然破坏公证人员的中立性、公允性。事实上,公证人员有限度地参与保全证据过程,反而可以获得法官对证据的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