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代是古代中国灾害治理的成熟期,治灾理念日愈革新,治灾机制日渐完善,治灾能力日益提升,治灾主体日趋多元,并形成官方主导、民间参与的社会化、集体性官民协同治灾模式。灾前备灾时,明廷从政策层面督劝民众种植桑枣,修水利,建设仓储,以实现“长远性”减灾效益。灾中救灾时,明廷从应急层面调配社会资源,劝励民众以捕蝗、代赈等方式参与救灾,以实现“安全性”救灾效益。灾后重建时,明廷从规划层面组织民众复籍复业,重振重建,并通过反思灾中赈救的利弊得失,进一步强化治灾举措,以实现“持续性”灾后重建效益。明代官民协同治灾模式是官方自主、社会自治和民众自救等治灾机制彼此互动的结果,也是官主民辅、官退民进和官民协同等治灾路径综合联动的表现,一定程度上彰显了明代多元主体“共治”灾害的独特历史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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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