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基于技术与社会互构的视角,以滴滴网约车平台中司机与平台的关系为主要线索,考察了一类获取平台技术机会的途径及多方控制权交换的技术实践特征。文章发现,平台技术以赋予不同类型机会的方式吸纳个体行动者进入平台,创生了一种新的社会情境,规避了过去技术需要与组织适配的局面。围绕平台算法,为了获得更高的收入,司机需要让渡自身控制权以服从技术的安排,平台掌握着由算法形成的剩余控制权,获得了远高于平台内其他行动者的权力。不过,应用于服务行业的算法也使得平台不得不保持在多方互动的前台,持续性地接受来自社会的监督,这构成了约束平台技术作恶的一种重要的社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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