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履约保证保险属于“保险”而非“保证”已成为保险理论界的主流观点,但审判实践中对其法律关系定性和法律适用则不然,导致“同案不同判”。“穿透式”审判思维为此类案件的审理提供新的理论基础与路径,首先,穿透法律事实,查清保险人、投保人及被保险人之间存在多重身份与契约;其次,穿透法律关系,根据保险法理剖析履约保证保险的本质,确定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系“保险”合同关系;最后,穿透法律适用,准确适用《保险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并根据保险法理来认定代位求偿权的范围、保险费是否合法及违约金条款的效力。如此,不仅能统一裁判尺度,亦可维护投保人的合法权益,达审判之实质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