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剖宫产术后子宫瘢痕妊娠(CSP)期待治疗的条件及危险因素。方法收集2015年1月至2017年3月于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就诊的11例孕早期诊断为CSP的孕妇, 其中9例期待治疗至孕晚期(孕晚期组), 2例期待治疗至孕中期终止妊娠(孕中期组)。比较两组孕妇的诊断孕周、CSP分型、孕次、产次、流产次数、既往剖宫产术次数、终止妊娠的孕周、产后出血量、产前及产后血红蛋白水平、妊娠结局和产科并发症等。结果孕晚期组9例孕妇, 期待治疗均成功, 于孕33周+2~36周+5终止妊娠;孕中期组2例孕妇, 均因子宫破裂终止妊娠(分别为孕17周+2、17周+3)。孕晚期组与孕中期组孕妇的孕次、产次及既往剖宫产术次数分别比较, 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均>0.05);两组孕妇流产次数[分别为(1.3±1.1)、(4.0±2.8)次]比较,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孕晚期组9例孕妇中, 7例为CSPⅠ型, 2例为CSPⅡ型;孕中期组2例孕妇均为CSPⅢ型。11例孕妇, 术后病理诊断均为胎盘植入;无孕产妇死亡;6例行子宫次全切除术(6/11);11例孕妇产后出血量为(3 582±510)ml。9例新生儿存活。结论对于诊断为CSPⅠ型或Ⅱ型、强烈要求继续妊娠的孕妇, 在充分知情产前或产后出血、子宫破裂、子宫切除等风险后, 可于三级医疗机构严密监测下继续妊娠;CSP期待治疗至孕晚期的方案仍需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