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乡村教育振兴作为乡村振兴战略中农村发展能力建设与乡村文明建设的制度承载,从“政策引导”到“法律跟进”的顶层设计应当是乡村教育振兴的发展逻辑,法政策学则为法律跟进乡村教育振兴提供了方法论。在法政策学视角下,对“目标—工具”的政策模式与“权利—义务”的法学范式进行有机整合,以受教育权保护为立法起点推进乡村教育振兴的法律机制落实。通过制定篇章结构为总则章、农村学前教育章、农村义务教育章、农村职业教育章与法律责任章的《乡村教育振兴条例》,明确乡村教育振兴的概念意涵、权利义务主体、立法目的、主要制度、模式与程序等基本规范要素,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建构助力乡村教育振兴的多元规则体系。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