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在沿用《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15-2017)》的基本思路、保持连续性的前提下,观察2017年7月至2018年12月的中国环境司法状况。环境司法继续平稳健康发展:一是专门化体系基本形成,体现为专门环境审判机构数量有所增长、环境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得到加强、环境审判职能规范发展以及环境司法理念得到贯彻等方面。二是环境司法的专业化内涵不断拓展,体现为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更加凸显"生态"特性,专业化审判规则不断完善,案件审理类型化、精细化进展明显。生态文明建设新时代司法的"绿色"脉络已清晰可见。展望未来,环境司法仍需在专门化道路上继续前进、更加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的独特功能,同时,也要在普通案件审理中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为实现建设"美丽中国"目标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