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爱和爱玛作为典型环境中典型女性形象,因拒绝成为边缘化的他者而采取了一系列反抗方式。本文通过比较《简·爱》与《包法利夫人》中的女主人公简·爱和爱玛的人物形象,性格特点以及反抗方式的不同,全面分析作品结局与人物性格特点以及行事风格的必然性关联。最后结合波伏瓦的女性主义观点与社会现实,对当下拒绝女性客体化的反抗形式提出自己的观点与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