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京应急规文[2021]4号各区应急管理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局各处室、执法总队、局属事业单位:《北京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1年修订版)》已经2021年第8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0年修订版)>的通知》(京应急规文[2020]4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