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纯正不作为犯的可罚性,源于其不作为可产生与作为相当的法益侵害后果。不作为的非可视化推动了对不作为原因力的探索,进而以"不履行作为义务"消解不作为与作为模式结构性差异的切入点形成。作为义务来源成为学者历来研究的重点,在从形式标准到实质标准的过渡中,"支配说"得到青睐。文章认为实践中对封闭领域支配者作为义务的认定偏于形式化,有扩大不作为犯范围的危险,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形式和实质的双重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