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干部两种“责任”的审计思考

作者:程光亮
来源:审计与理财, 2019, (01): 23-24.
DOI:10.19419/j.cnki.36-1264/f.2019.01.012

摘要

<正>为了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管理,维护财经法纪,促进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1999年5月中办、国办下发《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监督正式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2005年1月,按照中纪委、中组部、监察部、人社部和审计署的意见,将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从县级以下扩大到地厅级。2006年,《审计法》的实施为经济责任审计提供了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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