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固体矿山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金额较大,资产折旧税收政策会对矿山企业经营产生重要影响。但固体矿山企业自身业务特点及相关税务法规等原因,普遍存在支出与收入不匹配,前期税收利润虚高、后期折旧摊销压力大,后期经营亏损无法弥补等问题。文章在对世界主要国家固体矿山税收政策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应允许固体矿山企业专用资产按服务年限进行加速折旧、完善亏损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等建议,以提高我国固体矿山企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为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服务。

  • 单位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