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刑法的保护法益与规范调适

作者:魏佳轩; 陈晓明
来源: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3, 47(02): 84-90.
DOI:10.13715/j.cnki.jxupss.2023.02.026

摘要

生物犯罪的范围长期面临着一定的争议,其根源在于未能厘清生物刑法的保护法益。我国生物刑法规范保护法益定位不明,同时在对生物犯罪治理方面,仍沿用传统刑法规制手段与思路。生物刑法的保护法益应为生物安全法益,而非生态法益。生物安全法益包含个体法益与超个体法益两个层级。基于生物安全法益观,我国生物刑法规范应当作出适当调整,具体包括创设生物安全“风险犯”、将生物刑法从环境刑法中剥离、加强生物科技风险预防类犯罪和单位生物犯罪立法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