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工友》编辑部:女朋友最近遇到了点麻烦,她们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职工休年休假,应当事先提出申请;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年休假。年休假不跨年度计算。"2020年,女朋友未申请过休年休假。2021年2月,女朋友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未支付2020年度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公司说她未提出休假申请被视为自动放弃。请问:公司的说法正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