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无论是何种学科,均需要面临着学科定位和体系建构问题,法理学同样如此。因此,本文首先从法理学和部门法学、法律实践之间的关系入手,分析了法理学学科定位问题,然后从总论和分论两个部分讨论了法理学体系建构问题。作为一门具有很强科学性的理论学科,必须明确和完善它的理论体系,研究如何建立法理学,建立一门什么样的法理学,对我国法学有非常迫切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 单位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