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间税收竞争的产生,既有财政分权的原因,也有政府绩效的理由。税收竞争若能依循秩序要求,将有益于资源配置的优化和公共服务质量的提高。经济转型国家的税收竞争更易进退失据、逾越正当界限。为保证税收竞争发挥积极作用,防止税收不当竞争引起的混乱,必须构建调整税收竞争关系的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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