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家庭教育促进法》将“家事”上升为“国事”,开启了家庭教育法治化新征程。从司法实践看,由于法律的宏观性、抽象性,人民法院在案件办理中如何兼顾家庭教育的私益性与公益性,正确行使强制干预权力,是面临的重要课题。本调研报告立足实际,结合司法机关参与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理论基础,提出探索构建“刚柔并济”的家庭教育指导分级干预工作机制,以期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参与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