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法典》首次制定了人格权编,将个人信息保护与隐私权共同置入其下,凸显了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性。但个人信息保护需要一个全新的且与隐私权制度相分离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来保障。文章探讨了个人信息民事确权的理论基础,认为当前个人信息确权具有可行性,并从制度层面与司法层面分析了个人信息权构建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