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现存唐人制举试策及模拟制策中对唐代不同阶段刑政问题的分析,反映了唐前后期刑法的明显变化。初盛唐时期,实行礼法结合的刑法制度,以德教为先,往往能够宽仁慎刑,以安民众;中晚唐之后,礼乐不兴,刑法严苛,酷刑时有出现,法科与法吏地位不高,刑法律令失去效力,暴露出刑法制度存在的弊端。唐代刑政的前后变化,与皇权的强弱有直接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