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提出司法实务中域名垄断的规制问题与其自然财产属性之困惑,从象山捷达服务部诉互联网中心域名垄断纠纷案延伸出以功用反向廓清利益关系之路径,由此从自然垄断财产之功用分析域名的自然垄断财产属性,在这一功用属性之上,进一步归纳反垄断制度当下对于域名注册服务业的规制困境,并逐项给予解决对策,最后结合域名类案件的特殊背景进行总结与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