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在长期的发展中会对自身进行补充和调整,解释者也会赋予刑法解释更多的含义,但是在真正解释的过程当中,由于补充和创新的地方过多,刑法解释就出现了泛化的问题。刑法解释泛化现象越来越多,导致刑法解释脱离了本身的原则。刑法解释应该进行自身节制,整体理念应该坚持形式解释优先,在规定的解释空间之内进行拓展,这样才能够确保刑法解释结论的合理性与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