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随着广告业的蓬勃发展和刑事案件特点的变化,悬赏缉凶这种已为世界各国所广泛使用的侦查手段在我国也迅速兴起,但由于法律定位不明,实际操作中就出现了较为混乱的局面。为严肃侦查权的法制性、权威性,规范悬赏缉凶的使用,应严格界定悬赏、悬赏广告、悬赏缉凶的关系,明确悬赏缉凶的主体资格、使用条件,从法律角度辨明悬赏缉凶的性质和定位,规范悬赏缉凶的审批把关、语言规范、分配标准、分配方式等具体程序性问题。

  • 单位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