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人类生存最基本的要素,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农村居民的切身利益。案例中,检察机关在根据明确授权认定监管主体、系统梳理行政机关违法履职或未履职相关证据、根据国家标准衡量水质达标情况等方面积极作为,同时,就多途径解决取证难问题、提升法律适用准确性、充分发挥诉前程序与诉讼程序的作用等方面进行思考,为办理类似案件提供借鉴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