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的意见》,明确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工作目标和进度。2021年底前,各省份60%以上的县至少有一家普通门诊费用跨省联网医疗机构,各统筹地区基本实现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2022年底前,每个县至少有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能够提供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