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现将《天津市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2020年2月9日天津市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方案为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做好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财资〔2019〕4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