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为促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提供参考。方法:选取四川省范围内的成都、川东、川南、川西、川北等不同地区不同等级的综合或专科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省直属医疗卫生机构)共计80家作为样本机构,从四川省非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配送、监督平台数据库提取样本机构的药品采购数据,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前、后样本机构基本药物采购品种及金额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结果: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样本机构基本药物的采购品种及金额均明显增加,品种和金额平均增幅分别达65.79%和101.31%,但成都地区的医疗卫生机构增幅低于其他地区;且"大型三级"医疗卫生机构金额增幅及其占比增幅均明显低于其他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差异均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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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四川省医学科学院; 四川省卫生厅; 四川省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