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实现乡村善治的背景下,乡村协商民主建设成绩斐然,但是在协商制度的设计和扩散等方面依然存在诸多问题。始于2009年的浙江省象山县的"村民说事"制度,通过从回应、落实到问责全过程、涵盖"村民说事、村务会商、民事村办、村事民评"无缝隙流程的设计,并且通过实现参与主体的多元化、功能的系统化,以及从意识形态到体制机制的全方位嵌入,实现乡村协商民主的系统化再造,有效解决了当前乡村协商民主建设中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与不足。这为中国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推进,提供了从实践到知识两个层面进行系统化再造的有效样本,超越了很多地方创新经验,具有较为广阔的理论阐述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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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浙江行政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