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古典争议是法学的起源问题。就其内涵而言,可以视作与法、法律及法律意识同步产生,它本身是对法的发源的循环建构。古典争议从来就不是一个被解决了的,或者能够解决的论题。但是,在这个问题上辩证的妥协和悬设足以使争议双方的理论更加完备。今天,古典争议仍然因循着历史性的本质,但当下的"古典"争议由一个理论分歧,更多地走向了实践分歧。然而也恰恰是这样一个分歧,为真正明智的实践指明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