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黑龙江省涉税信息保障平台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9年1月11日黑龙江省涉税信息保障平台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全省统一的涉税(含收费,下同)信息保障平台,不断强化财政收入征收管理能力,建立更加公平、公正、合理的收入管理秩序,根据《黑龙江省税收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税收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18〕3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