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作为一个重要的组织机构,其性质和职能早已经在政协章程有明确阐述.2004年3月12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阐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