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酉州救父事是发生在嘉庆十七年(1812)的时事,祁韵士父子、李宗昉与张潜等人的诗歌作品是记述这一时事的代表作,这些作品有的遵史书写,有的记述了史书不曾记载的内容,提供了佘酉州上书内容的细节,有补史之阙的价值。佘酉州救父事在上述作家作品中的表现形态和作者本人自身经历密切相关,可能也受制于诗歌的体裁形式。由于时事的时效性,时事文学产出较快,事件真相的浮出有时会滞后于文学创作,佘酉州救父事便属这种情况,滞后的真相虽也披露了事件原委,但已难消解上谕旌表与文学产出共致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