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次个税改革对居民的影响研究

作者:王岚; 孙巍月
来源:现代营销(上旬刊), 2019, (09): 208-209.
DOI:10.19932/j.cnki.22-1256/f.2019.09.126

摘要

在我国,个人所得税是目前仅次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第三大税种,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主要的税收对象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等法定义务人。征税内容主要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

  • 单位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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