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公用事业民营化的推进,为维护公共利益,现行法律规范明确设定了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临时接管制度。作为一项行政强制措施,临时接管制度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启动程序、听证程序、实施方式、期限限制等方面的缺失。为有效开展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临时接管,应适时确立临时接管启动程序,完善临时接管的决定作出程序,构建临时接管实施程序,并明确临时接管终止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