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哈货物贸易条约在推动双方货物贸易发展过程中逐渐显现出若干弊端,尤其是两国早年签署的双边货物贸易条约,在条约的解释、实施、监督、冲突化解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中哈货物贸易条约实施的难度。中哈合作委员会作为两国开展广泛交流与合作的重要机制,在促进条约实施过程中其作用也并未得到充分发挥。加之欧亚经济联盟相关条约的落实,对中哈货物贸易条约产生了较大冲击。我国应当尽早与哈萨克斯坦开展有效沟通,根据条约本身及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构建较为完备的中哈货物贸易条约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