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非体育公共产品对体育公共产品部分功能的承担的可能性、法理基础以及路径的探讨和研究,结果表明:公共产品隶属社会公益性福利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特征,不同种类的公共产品在本质上具有一定的相关性,这是非体育公共产品承担体育公共产品部分功能的基础。应通过科学合理的顶层设计、资源配置及后续管理等,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等资源,实现社会资源使用的最大化;建立有效的供给使用的反馈机制来完善和改进我国传统的"自上而下"式的供给方式中存在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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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福建师范大学; 福建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