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络广告的行政监管,既具有一般行政行为的普遍共性,也具有自己的特殊性。本文试图通过对网络广告行政监管具有普遍性的基本原则(正当性原则、法定性原则和合理性原则)出发,探讨其监管过程中的特殊性,从而利用广告法的修订契机,指导具体监管制度的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