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方式推动地方志事业发展和转型升级

作者:贺彪
来源:内蒙古人大, 2020, (05): 24-26.
DOI:10.16744/j.cnki.cn15-1219/d.2020.05.008

摘要

<正>2012年12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工作规定》正式实施,这是内蒙古自治区历史上地方志工作领域第一部法律文件。全区首轮修志任务已经完成,二轮修志任务在2020年底前完成。目前,全区已编纂出版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地方志书约300部,行业志、部门志、军事志、专题志、乡镇(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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