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扩张、市辖区向“管政府的政府”转型、属地责任强化,超特大城市街道办的权责配置已无法适应城市治理的现实需要。为缓解超特大城市街道办的权责失衡问题,各地纷纷展开以推动执法权下沉为主线的改革创新。通过对案例城市新修订的街道办组织条例的文本分析和田野调查,可以发现在治理重心下移时代,街道办的权责定位仍然存在“应然”与“实然”的差别:“应然”层面,街道办的权责配置趋于明确、执法权得以强化、履职保障机制逐步优化;“实然”层面,依然存在权力承接困难、经济发展负担沉重、向社区过度摊派工作等新旧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源于街道办编制不足、行政区划设置不合理“、区—街—社区”关系不清。未来优化超特大城市街道办体制的基本方向应是在保持派出机构性质不变的前提下,真正将街道办坐实为一级权责平衡的“准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