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2004-2012年沪深两市A股上市的家族集团企业为研究样本,检验了金字塔结构与现金持有的关系,以及两者关系在不同法律环境下的变化。实证结果表明,金字塔结构与现金持有价值之间显著负相关。在金字塔结构下,1元超额现金的持有价值仅为0.183元,而在水平结构下,1元超额现金的持有价值为0.364元。进一步研究发现,在不同法律环境下,金字塔结构与现金持有的关系也会有所不同。法律环境好的地区相对于法律环境差的地区而言,金字塔结构下控股股东的寻租动机会减弱,企业现金持有价值增加。本文的研究结果对于理解金字塔结构的经济后果以及转型经济体加快健全完善法律制度具有一定的启示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