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发达经济体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为预期,计算中国大陆各省区实现同等环境质量时需满足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控制水平,将大陆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除西藏自治区外)划分为煤炭消费总量削减区18个、控制区10个、增长区2个。削减区合计应削减煤炭消费总量15.33亿t,控制区合计可增加10.1亿t,增长区合计可增加1.38亿t,30个省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38.69亿t。在此基础上,对大陆地区煤炭消费空间布局提出了优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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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