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乔治·迪基是把社会学的"体制"框架引入艺术界理论的关键人物。受到艺术语境论的启发,他从关系属性和类别意义上重新界定了艺术,凸显了艺术品资格"授予"的价值中立立场和体制性语境。作为一种程序性理论,艺术体制论强调,艺术体制是一种惯例实践,而艺术世界则是一种特定的体制框架。迪基的艺术体制论赋予了艺术定义更多的社会学内涵,进一步推动了艺术研究从艺术哲学向艺术社会学的转向。与阿瑟·丹托的艺术界理论相比,迪基的艺术体制论更重视体制框架对艺术生产、分配与接受的影响,重视艺术世界框架中各成员的文化职能,尤其是艺术家角色、公众角色和辅助人员角色的功能。这些观念促使艺术研究重心从艺术品本体向艺术品资格的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