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16—18世纪欧洲"持续百年的中国热",我国学界一般认为中国文化对欧洲启蒙思想与文化产生了实质的、"决定性的"影响,有的学者甚至认为,没有中国,欧洲人就不是今天的欧洲人。笔者此文以两位主要启蒙思想家对儒家之"理"的接受和诠释为切入点对此做出了一些重新反思。论文指出,自然神学为启蒙时期中西思想的交往和对话提供了良好的契机。莱布尼茨(Gottfried W. Leibniz)和马勒伯朗士(Nicolas de Malebranche)就是以自然神学为基础来接受和诠释儒家之"理"。针对龙华民和利安当在《论中国宗教的几个问题》和《论在中国传教的几个重要问题》两个重要文献中提出的关于"理"的看法(这是当时欧洲的主流意见),莱布尼茨做出了逆向的阅读。这一解读,表面看是依靠白晋,实质上则是来自自身的、以"单子论"为核心的自然神学体系。他们对于"理"的解释与中国固有的思想相差甚远。可以说,中国的"理"对于莱布尼茨的"单子有机论"并无实质的"植入式影响"(in-fluence),其间发生的只是一种"错位的契合"。这是一种具有自我想象性质的"确认性影响"(confluence)。以此来衡量,莱布尼茨的哲学与中国文化之间其实未产生实质的交融,也即,从根本上说,莱氏的哲学是一种局限于欧洲自身之内的思想运动,一种"自我成长的运动"。这个判断,可以推扩到整个启蒙时期的欧洲思想文化运动之中吗?虽然不能完全这样决断,但是本文仍倾向于认为,中国只是欧洲启蒙运动的一个"外力",它只是刚好适合、并被欧洲启蒙思想家选择作为其自我重新建构的一个"榜样"。这个"榜样",其内涵主要是西方借"他者"的想象所展开的自我诉求与言说(尽管其间也有不少"类似"甚至"神似"之处)。换言之:从"中国"这儿,他们找到的是他们所期望得到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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