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时代对公安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公安院校的法学教育也应顺势而变。但目前部分公安院校法学课程的教学模式、师资队伍建设、实践教学体系建设、考核方式等方面,与其培养“高素质应用型警务专业人才”的人才培养定位存在诸多不相吻合之处。为了实现公安院校法学教育与公安实务的无缝对接,法学教育应当通过构建丰富完善的教学模式,创建新型师资队伍培养体制,探索多元化实战教学体系,设置科学合理的考核方式等方面,为应用型警务专业人才的培养提供保障。

  • 单位
    河南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