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民工返乡创业对于提升乡村集体经济增加全体成员财产性收入具有积极意义。农民工在城市社会中长期打拼逐渐形成的关系网络是一种基于共同价值认识而结成的利益联系,而社会资源则是推动其不断成长的各种人力、资金、技术、管理等要素的集合。农民工返乡创业后,其稳定的关系网络和丰富的社会资源对其在乡村社会开展多样化规模化现代化的生产经营具有累加性、带动性的激励效应,能够在更大范围和更大程度上促使更多的村集体成员参与到这场乡村振兴的自觉行动中来。对于返乡创业的农民工不仅要在身份上明确其合法的地位,而且应当完善对其经营行为的动态监督机制以及为其提供稳定优惠的创业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