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了解延边地区医疗纠纷发生情况及相关因素。[方法]采用自行设计的问卷调查方式,对延边地区358名医务人员进行调查。[结果]三级综合医院和二级专科医院的医务人员经历医疗纠纷的情况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不同的性别、年龄、职称和专业的医务人员经历医疗纠纷的情况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医务人员认为医疗纠纷的责任主体是医患双方,其主要原因为医患交流不够(68.7%)、社会舆论误导(64.8%)和患方要求过高(51.4%),缓解医患冲突的措施为加强医患沟通(88.5%)、完善医疗制度(69.8%)、提高医疗技术(56.4%)。[结论]医疗纠纷的发生具有普遍性,应通过加强医生人...

  • 单位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