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治理方式影响着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基于“主体—信息—利益关系”的分析框架发现,治理主体、治理信息、利益关系形塑着乡村治理方式。通过对豫东A村治理实践的长期观察发现,乡村社会存在抗争式治理、合作式治理、放任式治理、博弈式治理四种治理方式。合作式治理作为乡村治理方式之一,是凝智聚力、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的优选,但其面临村民治理话语权不足、治理信息透明度低、村民与村干部之间存在利益冲突、协商合作流于形式、治理过程存在失序风险等问题。因此,需要赋予村民监督权来增强其治理话语权,大力推动治理信息公开,培育乡村社会公共精神和共同体意识,消解利益冲突,健全乡村协商共治机制与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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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国家行政学院; 中共中央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