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电化学储能电站消防设计的审查和验收,存在火灾危险性分类和审验分类划分不明确的问题。经过查阅、分析大量国内外文献,结合锂电池热失控机理,提出对于其火灾危险性分类,建议将小型固定式的锂电池储能电站划分为丙类,将中大型固定式的锂电池储能电站划分为乙类的结论;对于其审验分类,建议将中、大型锂离子电池电化学储能归为特殊建筑工程。明确分类有利于电化学储能电站的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的顺利开展,对于保障消防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重要意义。

  • 单位
    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