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的仲裁法和各仲裁规则对仲裁费用的收取与分配都没有具体的规定。实践中,仲裁庭则在仲裁费用的分配上较为轻率随意,这无疑会影响费用分配的可预见性,也会损害当事人的权益和仲裁员公正严谨的形象。费用跟随规则几乎已成为普世所承认的一般规则,具有诸多的益处。因此,为了使中国的仲裁法更有效地服务于国际经济交流的开展,有必要引入费用担保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