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虚假结婚行为是一种虚假法律行为,是男女双方通谋下结婚的外部表示与婚姻虚假的内心真实意思的不一致。婚姻法学界主要有虚假婚姻无效说、虚假婚姻可撤销说、虚假婚姻有效说三种学说,在立法上有虚假婚姻无效、虚假婚姻可撤销、虚假婚姻有效三种情形。我国原《婚姻法》对虚假婚姻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中采取表示主义法学理论原则下虚假婚姻有效的主张。对虚假结婚的法律规制主要是民事和刑事层面,规制和防范虚假结婚,要多管齐下,综合治理。虚假结婚行为缺乏对婚姻法律的基本尊重,公然违反《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视婚姻为儿戏,毫无社会道德底线,扰乱司法秩序,败坏社会风气,是应该禁止的民事法律行为。然而我国现行《民法典》并没有对这一现象进行具体的规定和限制,司法实践中对这一行为的处理往往显得力不从心,实务中存在法理的分歧。因此,探讨虚假结婚具有现实意义和法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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